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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1年教师、辅导员及实验员招聘简章

时间:2021-10-29 浏览次数:29817次  

 一、招聘计划

 2021年秋季计划招聘专职教师29名,辅导员7名,实验员2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我校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及实验员岗位需求表》。

 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应聘教师岗位不受招聘计划限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辅导员及实验员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及实验员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10月31日后出生)。

 (三)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具有学生工作经历或在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具有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任职资格的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二)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不得应聘;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报方式进行,所有申报资料均发送到邮箱1374327158@qq.com,申报资料命名:岗位(教师/辅导员/实验员)+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11月7日。

 报名咨询电话:梁老师 0471-4996559  1394724224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50 14:30-17:30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报名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招聘简历(PDF版)、招聘信息登记表(Excel版、见附件)、学历认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7月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或成绩单。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影印件。

 (三)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四)报名资格初审将在网上进行,2021年11月15日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后三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四、试             

 应聘教师岗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试讲,试讲时间待定,试讲地点(考点)及试讲指定教材另行通知。试讲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须持有公安机关开据的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到考点报到。试讲顺序经现场抽签决定。试讲时长为15分钟,试讲内容在试讲前15分钟抽签确定。

 五、笔试/面试

 (一)应聘辅导员、实验员岗位的,须参加辅导员、实验员素质能力笔试,笔试时间待定,时长为2小时。

 (二)笔试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按照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待定。

 (三)面试评委由5-7名专家及学院领导组成,面试评委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检确定。

 六、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应聘辅导员、实验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学院根据公布的岗位数,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试讲成绩或笔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应聘教师岗位的,试讲成绩60分以上的,直接确定为入围人选。

 七、体检与聘用

 确定为入围人选的,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院组织实施。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22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新入职教师需与大象亚洲新地域网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离职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服务期满,根据聘用教师教学科研及工作情况,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按照《大象亚洲新地域网名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学院为聘用教师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有关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96577

 附:         

                   附件一:我校2021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及实验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二:大象亚洲新地域网名求职简历.docx

                   附件三:大象亚洲新地域网名招聘信息登记表.xlsx




                             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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